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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修改《邮政法》 ——— 作者: ——— 日期: 2 浅谈修改《邮政法》 在邮电分营后刚刚过去的五年里,邮政企业经过奋力拼搏, 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道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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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格式-10页-文件0.02M-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七号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
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 第三章 邮政业务的种类和资费 第四章 邮件的寄递 第五章 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 第六章 损失赔偿 第七章